南宁将开展2019年春节期间乡村振兴系列活动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春节期间乡村振兴(“美丽南宁”乡村建设)系列活动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春节期间,各县区(开发区)、市直各单位要用喜闻乐见的方式把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深入学习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全面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会议精神,送到田间地头、千家万户,为启动南宁市“幸福乡村”活动,实施“十百千万”创建工程,推进“村屯整治”助推乡村生态振兴营造良好的氛围。节日期间,各县区(开发区)要积极动员广大农民群众广泛参与,着力解决村屯环境“脏、乱、差”问题,进一步提升乡村风貌,掀起全民关心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农民群众自觉行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村庄清洁行动的热潮。
《通知》要求,各县区(开发区)、市直各单位结合实际,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乡村建设宣传等活动,加大力度开展“美丽南宁”乡村建设活动、《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清洁条例》等内容宣传,让党的强农惠农政策走进广大农村,切实增强农民群众的获得感,丰富农民群众节日精神文化生活,提高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水平。
各县区(开发区)、乡镇乡村办和市直各单位还要积极动员机关党员干部,通过深入宣讲“美丽广西·幸福乡村”活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风貌提升和脱贫攻坚政策,引导家乡群众树立信心,努力建设美丽家园等,为家乡建设发展献计献策。
各县区(开发区)还要充分利用节日期间在外创业务工人员集中返乡的有利时机,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开展乡村建设宣传活动。
页:
[1]